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接下来的名字,即:塞特、以挪士、该南、玛勒列、雅列、以诺、玛土撒拉、拉麦和挪亚,表示如此多的教会,其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被称为“人”。这些教会最主要的特征是感知,所以那个时代的各个教会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感知的不同。关于感知,我可以在此提一下,唯有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在整个天堂掌权或占主导地位。这种感知具有这种性质,它是无法描述的,并具有如此多不同的种类,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享有同一种感知。在天堂,感知分为属和种;属是不计其数的,每一属里面的种同样不计其数。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383-1400, 1504-1520节)。既然有数不清的属,每一属里面又有数不清的种,每一种下面还有更数不清的亚种,那么显而易见,当今世界对属天和属灵事物知道的何等少之又少,他们甚至不知道感知是什么,即便被告知,也不相信它的存在。在其它事上也一样。
上古教会甚至在感知的各种属和种方面也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但鉴于如今,就连最一般方面的感知的性质也完全不为人知,所以重述这些教会的感知的属和种,必显得很奇怪,并且毫无意义。那个时代的人分为家庭、家族和民族,只在各自的家庭和家族内通婚,以便感知的属和种能得以保存,并唯独通过在孩子身上复制父母的性格而得以传承。这也是为何上古教会成员一起住在天堂。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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